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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的通知

发布部门: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: 2024-05-16 17:31 浏览次数:

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的通知》(教职成函〔2024〕278 号)要求,为总结回顾十年来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发展历程,决定在我校范围内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征文、“大国工匠进校园”“杰出校友回母校”征文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职业教育活动周征文活动

(一)活动主题

主题 1:《我与职业教育活动周》,主要面向职业学校在校生和毕业学生、教师等,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,进一步树立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激发热爱技能、学习技能、传承技能的使命感,努力实现人人出彩、多样化成才。

主题 2:《我看职业教育活动周》,主要面向社会公众、行业企业,展示社会各界通过参与职业教育活动周,了解、认识、支持职业教育,助力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。

主题 3:《我办职业教育活动周》,面向职业教育活动周举办单位,展示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,落实党中央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,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见证、记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历程,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职业教育前途广阔、大有可为的共识。

(二)征文要求

1.稿件体裁不限,用规范汉语写作,符合通用语言习惯。题目自拟,要求标题贴切、观点正确、内容充实、表达流畅。字数限制在 3000 字以内。如有图片,须主题突出、画面清晰、照片真实,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。征文中需注明作者单位、联系电话。

2.校企部将对征文作品层层选拔、推荐,确保作品质量,统一进行报送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最多可报送征文作品 5 篇。

3.截稿时间:2024 年 5 月31日

二、“大国工匠进校园”“杰出校友回母校”征文活动

(一)活动内容结合学校组织的“大国工匠进校园”“杰出校友回母校”活动,征集“大国工匠进校园”“杰出校友回母校”活动参与感受,并择优进行展示。

(二)学校要对征文作品层层选拔、推荐,确保作品质量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最多可报送 3 篇。学生要写出参加学校组织的“大国工匠进校园”“杰出校友回母校”活动的感想、体会、启发和收获,紧密联系自身实际,写出真情实感,要求表达清晰、语言生动。字数 2000 字以内。

(三)截稿时间:2024 年 9 月 20 日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本次征文活动经遴选的优秀征文将报教育部,由教育部推荐给中央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,积极协调组织教师、学生、企业等踊跃投稿。

(二)稿件须为投稿人原创、独立创作,内容积极健康、真实生动,并具有一定的思想性、引导性、创新性。请勿一稿多投、重复投稿。稿件文责自负,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或名誉权等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。报送至的稿件,省教育厅拥有使用权和修改权,凡投稿即视为投稿人已确认并遵守征文通知的各项约定。

(三)各系、各校区、各部室要积极行动,将征文活动要求转至相关合作企业,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投稿。

(四)请各系、各校区、各部室积极做好活动的广泛发动宣传工作。后期,省教育厅新闻办将在厅官方网站,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,并联合省内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对优秀征文进行宣传报道。 

校企合作与培训工作部

2024年5月16日